廊坊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19-05-29 13:51 | 人气:
(原标题: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关于为廊坊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为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一批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遴选职位为科员,名额共30名,其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岗位22名(长期在办案一线,经常出差,工作强度大,条件艰苦);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8名。
二、遴选范围
廊坊市各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科级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管单位工作人员),科级职务人员放弃待遇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或审计学、财务管理、文秘等专业毕业,或者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相关工作经历;
4.须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四级联考招录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满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
10.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中关于调配条件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需本人在较长时间内继续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
6.身体状况不适宜纪检监察工作的;
7.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8.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和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通过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廊坊日报向社会发布,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可下载《廊坊市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4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廊坊市广阳道300号(十四中院内)廊坊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8房间。
联系人:毛翠国 徐可
联系电话(传真):0316-2339789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廊坊市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电子文档;
②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
⑥表彰奖励证书、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除①③⑤项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干部所在单位。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相应减少遴选名额。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的同时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及时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8房间领取。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知识和文字能力,适当侧重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相关的知识。笔试地点设在廊坊市区,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请进入面试人员及时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8房间领取。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