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9-06-08 09:57 | 人气:
2月8日,文物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2017年全国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明查暗访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2018年2月份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今天的主题是发布文物消防情况。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国家文物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督察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国家文物局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消防工作以及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有关情况。不到两个月时间,国家文物局连续发布文物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这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监督、有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20余家媒体记者朋友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的到来!我们也很高兴邀请到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督察司安全监管处处长刘大明出席新闻发布会。
按照议程,我们首先有请陈培军司长,为大家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
今天主要向大家通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一是2017年全国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是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明查暗访工作情况。
首先通报关于2017年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3起,用火管理不善引起的1起,正在核查调查的2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浙江兰溪市诸葛、长乐村望云楼火灾事故。
2017年3月6日,第四批国保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望云楼发生火灾。经查,该火灾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望云楼全部烧毁,毗邻文物建筑——象贤厅和滋树堂的部分山墙受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接到火情报告后,国家文物局派出督查组,赴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了实地督察,提出明确处置和整改要求。
按照督察要求,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启动了追责程序,分别对4名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兰溪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消防与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排查,下拨300万元提升长乐村文物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保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文保员职责等相关政策措施。浙江省文物局召开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和现场会,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二是四川遂宁蓬溪县高峰山古建筑群火灾事故。
2017年5月31日,第七批国保单位高峰山古建筑群发生火灾。根据火灾事故认定,起火原因是高峰山道观主庙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该火灾烧毁建筑728.9平方米。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消防局组成督察组,赴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了督察。同时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彻查追查,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
按照督察要求,当地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分别以涉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对高峰山道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立案侦查和强制措施。对2名副县长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6名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降级、职务调整等处理。同时,调整高峰山古建筑利用方式,将原来居住在内的宗教人士全部清出,仅允许宗教人士白天进入规定区域开展宗教活动,夜间不得逗留,交由专人看管。
火灾发生后,四川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会同省民宗委、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召开全省文物安全现场会,开展全省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遂宁市政府追加600万元作为当年文物保护经费,今后每年拨付500万元建立文物保护工作基金,增加蓬溪县文物局编制3人。
三是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