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制定地方
日期:2019-06-04 23:22 | 人气:
原标题:《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 祖迪 摄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 祖迪)6月25日,秦皇岛市召开了《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全程如下: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有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进行新闻发布。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尊敬的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两部法规已经于4月初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人大网站进行了公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分别介绍一下两部法规的起草背景、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一)起草背景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基本民生,体现城市文明程度。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业主自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出来,主要是职能部门权责不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行难;建设单位遗留问题较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甚至擅自弃管现象时有发生;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突出;业主不文明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等。这些突出问题制约了我市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物业管理方面的上位法较为原则,我市规范性文件无法创设较为有效的管理措施,也无法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难以从根本上破解难题。因此,根据《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十分必要。
(二)立法过程
经市政府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6年3月正式立项。市房管局作为《条例(草案)》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委托专家执笔起草,做了大量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使《条例(草案)》更加完备。2017年4月,《条例(草案)》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了做好物业管理立法工作,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提前谋划,2016年12月即委托燕山大学成立课题组,开展物业管理立法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课题组合作撰写了23万余字的《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参阅资料》,总结提炼各地物业管理工作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并参照各地立法例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收集了全国各地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114部,编纂了132万字的《全国物业管理立法汇编》,为我市物业管理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物业管理立法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多、立法难度大。为了出台一部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在审议期间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修改论证:一是在秦皇岛日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印发驻秦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各党派、各县区和驻秦高校征求意见;三是多次召开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专家座谈会、群众座谈会、业主委员会座谈会、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四是深入县区进行立法调研;五是委托燕山大学成立了物业管理立法修改论证课题组;六是针对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空置商品住宅物业收费比例等五个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题立法调研;七是针对各方利益交织、社会高度关注的“物业保修金”“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规定,专项收集和研究了全国50余个省市相关立法例,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集中对有关规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研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主任会议两次审议相关条款修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就上述问题专门向市委作出了请示。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10月,《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我市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十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范。